2008年我市食品安全主要治理目标
来源:龙岩经贸委   时间:2008-05-07  

畜牧业产品:县以上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实行定点屠宰的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实行牲畜定点屠宰区域的牛、羊定点屠宰率均达到90%以上;猪、牛、羊肉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产销环节生猪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禽类(鸡、鸭)抗生素、磺胺类药物残留及鲜牛奶抗生素抽检超标率均控制在1%以内。

种植业产品: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产销环节蔬菜农药残留抽检不合格率控制在4%以内;蔬菜重金属残留市场抽检不合格率控制在5%以内;主产区生产环节茶叶农药残留、主要水果(时令鲜果)农药残留市场抽检不合格率均控制在3%以内;稻谷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

水产品:城区的水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主要水产品产销环节药物残留抽检超标率控制在4%以内;上市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市场抽检不合格率控制在1%以内。

饮用水:市、县城区市政供水管网末梢水水质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二次供水4项常规指标抽检合格率达96%以上;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产品卫生指标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达97%以上;实施23个行政村通水扩容改造工程,20个乡镇国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加工食品:酱油、食醋、鱼露、豆腐等豆制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96%以上;粮食复制品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食用油黄曲霉毒素B1市场抽检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过氧化值、酸值指标市场抽检超标率分别控制在2%以内;小麦粉增白剂、大米、肉蛋乳制品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均达98%以上;糕点、罐头、饮料、酒类产品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均达96%以上;食用碘盐覆盖率和食用碘盐合格率平均达95%以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等28类食品无证生产销售行为得到遏制。

餐饮业:餐馆、企事业和学校食堂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基本达到《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要求,县城以上城区大中型餐饮单位100%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县城以上城区的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小型餐饮单位95%以上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对县城以上城区餐饮单位的无证经营查处率达到100%;集体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区的餐饮单位建立台帐验收制度,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畜禽肉及其制品和有毒有害食品原料行为的监督覆盖率达100%;各类熟食店销售条件和食品基本符合国家或省有关食品卫生规范。

流通领域:通过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做到县城以上城区的市场、超市100%建立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区小食杂店无照经营的问题,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区食品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实现食品市场秩序好转,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确保人民群众放心安全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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