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Y00103-2700-2005-00007 发布日期:2005-08-11 15:15:00
  发布机构:龙岩市经贸委 生效日期:
  名    称: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资金支持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    号:龙经贸[2005]270号
  内容概述:
      2005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资金支持申报工作相关申报材料
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资金支持申报工作的通知
 

新罗区、上杭县、长汀县、武平县经贸局、财政局,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

现将省经贸委、省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资金支持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经贸商业[2005]3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抓紧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试点县(区)经贸局要会同县(区)财政局联合行文,向市经贸委、财政局申报如下材料:

1、本县(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2005年实施计划。

2、拟在乡镇和村建店的名录汇总表(附件2)。

3、试点企业与所在市、县(区)经贸局签订的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保证书或经县(区)经贸局确认的保证书复印件。

二、各试点企业应向市经贸委、财政局申报如下材料:

1、承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当年实施方案(具体要求见商务部、财政部《通知》第九条)。

2、申请“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报告。

3、2005年建设配送中心和农家店项目计划及申请资金支持明细表(附件3);

4、本企业“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1)。

三、试点企业所在市、县(区)经贸局应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加盖公章。

四、各试点县(区)经贸局和各试点企业应于8月16日前将上述各项材料表格寄达市经贸委贸管科,同时用电子文档发到lychenhe@163.com。

附件:1、“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申请汇总表

      2、“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拟在乡镇和村建店的名录汇总表

      3、试点企业2005年配送中心和农家店项目及申请资金支持明细表

      4、《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对2005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予以资金支持的通知》

      5、《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 

龙岩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龙岩市财政局

                    二00五年八月十一日

 
龙经贸[2005]270号万村千乡资金支持申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