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Y00103-2800-2004-00003 发布日期:2004-03-04 09:25:00
  发布机构:龙岩市经贸委 生效日期:
  名    称:2004—2005年龙岩市经贸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 文    号:龙经贸[2004]60号
  内容概述:
      2004—2005年龙岩市经贸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
2004—2005年龙岩市经贸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
 

本系统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以及《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决定〉的实施意见》,推进对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确保我市“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指标的完成,特向本系统各单位下达本责任书。

一、主要职责与任务

(一)坚持“单位负责、条条保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原则,抓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各项规范化管理措施,保证当年政策符合率、独生子女办证率、节育措施及时到位率均达到100%。对违反计生政策的干部职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查处到位,处理到位率达到100%。

(二)制定经济政策必须有利于计划生育,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企业在招外来务工人员和办理各种证件手续时,严格把好计划生育关,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报告。

(三)企业必须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先等政策,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计生户在办理各种证件、手续和招工、用工时,优先给予办理和安排。

(四)市经贸委要协助做好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指定挂钩的有关乡镇(街道)的计划生育工作,每年至少挂钩3—5户二女贫困户,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二、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做到亲自抓、负总责。指定一名领导具体抓,并有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完善制度,落实保障。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部门(单位)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制定、出台各项政策、措施时,都要考虑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结全本单位的职能作用和工作特点,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齐抓共管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三)加强学习,深入宣传。要定期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努力形成良好的计划生育舆论氛围。

三、检查考评

各单位每年要定期对落实人口和计划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自查。市经贸委每年对基层单位进行评估考核,对落实计生职责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认真落实职责的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区分不同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工作严重失职的,实行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当年度不得参加评先评优活动。

四、本责任书规定的职责不受部门和单位领导人变动的影响

领导人变动时应进行人口和计生工作责任移交,并对其任职期间履行计划生育职责情况实行追踪奖惩。

 

 

 

                              龙岩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00四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