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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拟订;监测、分析近期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国民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建立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工商领域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制定全市工业结构调整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组织实施工业发展战略。 (三)贯彻实施并监督检查工贸经济方面综合性经济法规和政策的情况;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四)组织实施煤炭、轻纺、电力、冶金、建材、化工、医药、机械电子、商贸、物流、城镇集体工业和有关服务业等行业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行业标准,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行业归口管理的工业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报和管理;负责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 (五)负责管理市本级管理权限的工商领域投资项目;会同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上报国家管理权限的工商领域投资及国债项目;制订工商领域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贯彻执行国家利用外资的政策,组织开展工商领域吸引外资工作,指导工商企业利用外资工作。 (六)负责企业工作,对各种类型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指导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研究提出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和优化企业组织结构的意见,拟定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立与完善,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负责工商企业智力引进工作。 (七)研究提出全市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全市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组织实施新产品开发、“产学研”联合开发及“五新”项目推介工作;组织、协调、指导企业信息化工作;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管理全市稀土资源开发与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管理全市黄金资源的开发和指导黄金企业的管理,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 (八)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及有关政策措施,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九)组织协调全市城市副食品生产供应,推进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制订实施“菜篮子工程”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会同相关部门管理监督“菜篮子”建设资金。组织协调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 (十)负责全市工程与经济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十一)受市政府委托,管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十二)负责驻岩部队支前和军供的协调服务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及省经贸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