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机关事业单位夏令工作时间作如下安排:
一、 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二、在岩的中央、省属单位和双重管理部门可参照上述工作时间自行安排。
三、工作时间调整后,请各单位合理安排好各项工作。
四、此工作时间从2008年5月1日起执行,到9月30日止。
二00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