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明 节 放 假 通 知
根据龙政办电[2007]229号文件精神,2008年清明节放假日期安排如下:2008年4月4日—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办 公 室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八日